:::

案例三、三重區戶政事務所及調解委員會

分享到Facebook(另開新視窗) 分享到Line(另開新視窗) 分享到微博(另開新視窗) 分享到微信(另開新視窗) 分享到twitter(另開新視窗)  

地點:
三重區戶政事務所及調解委員會

舉報內容:
三重區戶政事務所及調解委員會前機車停放於導盲磚上,視障者無法由導盲磚的引導通過該路段,對視障者非常危險。

成果:
已致電三重交通分隊,值班員警表示會請勤務中心加強巡邏。如有再發現違停車輛,可通報拖吊科,協助拖吊。